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工会转发
长沙市天心区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一、时限: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二、参加对象
在职职工医疗(住院)互助项目参加对象:工会关系在天心区的并参加了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持有“芙蓉卡•工会服务卡”的优先办理);
三、互助金缴纳标准及方式
职工医疗(住院)互助金:每人每年50元,每人限缴一份。机关、街道、战线由财政统发工资(含全额拨款教职工)的职工由单位工会组织职工统一全额购买;企业职工和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区市政、环卫、园林等战线中非财政性发放工资的员工按50元的50%组织缴纳,即25元/人,剩余的50%由区总工会在区工会经费中配套。
发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时,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后,剩下的自付部分费用采取分段计算的方法,按以下比例核算互助项目补助金:
1、5000元(含5000元)以下部分补助50%,补助金不足100元的按100元补助;
2、5001元—10000元的部分补助55%;
3、10001元—20000元的部分补助60%;
4、20001元—30000元的部分补助65%;
5、30000元以上的部分补助100%。
在本期互助项目有效期内,每位参加人可享受的互助项目补助金最高限额为50000元。
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