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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在职员工考取学历与专业 (执业)技术资格的方案-凯发在线
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鼓励在职员工考取学历与专业
(执业)技术资格的方案
为提高公司在职员工各项专业技能,满足公司经营与资质申报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司鼓励所有在职员工报名参加各种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专业学习和培训,通过自身努力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公司并给予一定相应的奖励,具体方案如下:
一、 鼓励类别
(一)学历:参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习,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学历文凭;
(二)职称:参加国家职称评定与考试,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职称等级证书;
(三)专业(执业)技术资格:参加国家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考试,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或执业资格证书;
(四)职业资格:参加国家统一职业资格考试,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 奖励政策
对取得各类学历、职称与专业证书的员工,公司予以报销费用和现金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一)费用报销
(1)学历(国家承认学历)
①通过学习取得大专学历的员工,公司一次性报销学费1000元;
②通过学习取得本科学历的员工,公司一次性报销学费2000元;
③通过学习取得研究生学历的员工,公司一次性报销学费3000元。
(2)职称(国家承认的各类专业技术职称均可)
①通过学习取得中级专业职称的员工,公司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现金奖励;
②通过学习取得高级专业职称的员工,公司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现金奖励。
(3)专业(执业)技术资格
①通过学习取得一级建造师的员工,公司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现金奖励;
②通过学习取得二级建造师的员工,公司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现金奖励;
③通过学习每取得一项八大员资质的员工,公司每项给予200元的现金奖励。
(4)职业资格(国家统一考试,不分专业,三级以下不予奖励)
①通过学习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公司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现金奖励;
②通过学习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公司一次性给予500元的现金奖励;
③通过学习取得国家三级职业资格,公司一次性给予200元的现金奖励。
(二)证书补贴及继续教育培训费
(1)公司根据资质申报与经营需要,对将相应资质证书注册在公司的员工,公司根据证书级别与作用按年付给证书补贴。
①一级建造师每年补贴10000元,每加一个增项每年再补贴1000元、二级建造师(公路专业除外)每年补贴5000元,每加一个增项每年再补贴500元;
②中级工程师每年补贴500元、高级工程师每年补贴1000元;
③持水利五大员二证以上(含二证),每年补贴500元、持公路或建筑八大员三证以上(含三证)每年补贴600元、未达到持证数量,每年补贴200元。
(2)继续教育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员工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期间,视为正常出勤,按正常标准发放工资。
(三)薪资调整:员工取得各类学历与职称证书后,在同等情况下,公司优先晋升职务与工资级别,并优先安排有相关资质的员工担任项目负责人。
三、证书使用要求
(一)员工将相关证书注册在公司的最低年限不得少于三年,注册期内不得将注册证书外借、注册第三方公司,证书交由人力资源部保管;员工注册期结束,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终止证书补贴,证书发还本人;
(二)员工取得学历并报销学费的,为公司服务不得于低于三年,由公司支付的继续教育培训费或考试费但本人未参加或未通过的,所产生的费用由本人支付;
(三)凡弄虚作假办理的证书,一经查实公司将收回奖金及报销的费用,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中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出差履约补贴,不与本制度相冲突。
(二)本方案有关证书审核、证书使用、继续教育学习、费用支付等相关工作均由员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呈报公司批准。
(三)本方案中有关培训学费、报名费用、书籍资料费用先由本人承担,通过学习与考试后凭证件和发票向人力资源部申报。
(四)因公司经营需要,特别指定员工考取的证件或学历有关费用与奖励由公司另行规定。
(五)本方案经公司批准后,从2015年1月1日开始生效。
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