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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税收筹划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凯发在线
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税收筹划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分公司、各项目经理部:
为依法依规开展税收筹划工作,避免因此产生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现根据国家税总局的具体要求,就加强税收筹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金税三期系统的运行要求,凡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管辖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发生的经营收入、成本费用均要纳入公司进行总体会计核算;并于每月末、季末、年末向公司注册地长沙市天心区地方税务局申报会计报表和涉税资料。
二、对列入工资开支的费用,要编制人员明细表,定期向属地税务部门进行全员全额申报,缴纳取得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与零申报资料要及时上交公司财务审计部进行账务处理。
三、根据金税三期系统运行变化,公司及公司下辖机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都改为查账征收方式。税务部门不再认可项目经理部在当地按核定征收方式缴纳收入的2%作为企业所得税,只认可预征2‰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前期税费,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应税收入减去允许所得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后的税务利润再进行查账征收。
四、根据2015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有关要求,各分公司、各项目经理部要迅速做好2015年的会计报表及涉税资料收集工作,符合税务部门检查的要求:
(一)2015年度建安发票;
(二)对应建安发票的完税凭证;
(三)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银行对账单;
(四)与业主已核对过的往来金额以及会计科目明细余额表。
五、为满足金税三期系统运行要求,应加强2016年发生的成本费用合理票据的收集整理,2016年的账务核算方法统一调整为凭有效票据到公司财务审计部办理报账手续,严格实行凭票报账制。
请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高度重视,主动与公司财务审计部做好工作对接,积极稳妥做好税务筹划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湖南省湘平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8日